入会申报表在本会网站的行业动态内有下载。 凡承认本会章程,办理入会手续,自愿参加一个地方联合会或专业协会、研究会组织的下列企业、事业、社团法人单位,均为本会会员:
1、土木、建筑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科研、院校、试验检测等企、事业单位;
2、工程管理、监督、监理、咨询企事业单位;
3、线路、管道和设备安装企业;
4、工程承包、建筑装饰企业;
5、建筑机械、金属结构、建筑制品生产企业;
6、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;
7、本地区建筑行业内的专业协会以及与建筑业有关的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团体;
本会吸收会员涵盖全广西地域,不受行政隶属关系和企业类型的局限。区外常驻广西的建筑行业企、事业单位也可按章申请入会。
申请加入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本会吸收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的部分单位为直属会员,作为协会的窗口以加强联系和服务。凡要求成为会员的单位,应提出申请,经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确认批准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报告和申报表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由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遵守行规行约和行业统一行动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利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关心本会工作,参加本会活动,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